关于乐山市首批“蓝鹰之师”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拟推荐名单的公示
公告发布日期:2021/12/20
关于乐山市首批“蓝鹰之师”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拟推荐名单的公示
根据《乐山市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“蓝鹰之师”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》(乐东西协作领办发〔2021〕10 号)、《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遴选首批“蓝鹰之师”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团队申报、系部推荐、专家评审,现将我院首批“蓝鹰之师”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2021年12月20日-12月22日)。教职工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组织人事部、纪委办公室实名反映。
附件:乐山市首批“蓝鹰之师”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评审结果及推荐意见表
组织人事部
2021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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